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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门市出台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摘要: 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各县(市、区)政府责任,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成县乡

     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各县(市、区)政府责任,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实现县县有公共配送中心、乡乡有综合服务站、村村有综合服务网点。

    《实施意见》从健全农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农村寄递物流流通体系、健全农村寄递冷链流通体系、深化农村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等4方面,提出11项具体任务,包括按照“一县一中心”的总体布局打造县级寄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建设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健全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统筹整合农村各类物流末端配送资源和渠道,强化农产品上行寄递服务,打造国家骨干冷链流通体系,建设县域综合性冷链设施,推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加强冷链寄递安全管理,加强农村寄递领域监管,关心关爱快递从业人员等。

    《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委农办、市邮政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邮政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供销合作社、人社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推动实施。各县(市、区)政府比照市级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负责辖区的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建制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实际使用率和农村快递网点建设数量,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和30万元补贴。各县(市、区)要落实邮政领域县级政府支出责任,对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运营给予财政补贴。对利用寄递渠道上行的农产品,按件量给予运费补贴;严格督办落实,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各县(市、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市委农办、乡村振兴局、邮政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督促工作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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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2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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