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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将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 明年覆盖全省消费较集中经营场所

摘要: 为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山东省将在全省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工作,到2020年,放心消费创建单位逐渐覆盖全省消费较为集中的经营场所,使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增强,商品和服务

为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山东省将在全省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工作,到2020年,放心消费创建单位逐渐覆盖全省消费较为集中的经营场所,使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增强,商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消费纠纷解决渠道更加畅通。

为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规范开展,以高标准要求引领高水平创建,山东省制定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第1部分:通则》地方性标准,明确创建标准和相关要求,作为山东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依据和支撑。这是山东省关于放心消费创建方面的第一部地方性标准,据了解,后期,根据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将在通则的框架下,制定商场超市、旅游景区、餐饮、药店、网店等细分领域的细则标准。

标准根据“宽进严选”的原则,将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分为“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两个层次。市场主体如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在做出公开承诺后即可申请成为“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并可使用相关标记,目的是引导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扩大活动的影响。之后在创建标准中,提出了一些比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标准更高的要求,比如实行举报奖励、便民服务、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争议和解等,并倡导经营者就此做出承诺。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在积极践行承诺,并由相关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评估,符合创建标准的才可成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并使用相关标记,目的是提高创建门槛,保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高标准,示范带动其他创建单位提升管理和维权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

当前,山东省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有两个:个人信息安全和预付式消费风险。个人信息权受侵害是新型欺诈、诱导式交易、商业骚扰等侵权行为的基础,直接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预付式消费存在的欺客宰客、侵占资金、违约跑路等问题,在教育培训、美容健身等行业带有普遍性。

针对这两个焦点问题以及骚扰广告、“山寨”店面和产品、线上支付安全等消费热点问题,我省对参与“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的市场主体提出了具体要求。此外,各地将聚焦重点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严厉打击欺诈和侵权行为,特别是对于经营者无理拒绝、故意拖延消费者合理诉求的违法行为,将坚决依法查处。

根据“全面适度”的原则,标准以问题为导向,从“监管重点、投诉热点、百姓关注点”三个方面着眼,构建了商品质量、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经营场所、售后服务、投诉处理六个方面36条测度点,涵盖了售前、售中、售后的全链条。特别是针对当下关注度较高的预付卡管理、个人信息安全、骚扰广告、“山寨”店面和产品、线上支付安全等消费热点问题,标准对参与创建的市场主体提出了具体要求。

对于已经成为“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市场主体,山东省将实行动态管理和长效跟踪。由相关第三方机构通过舆论监测、投诉举报分析、组织消费体验、组织评估等方式,对其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并清退不符合创建标准的市场主体,确保创建活动、创建单位特别是示范单位的可靠性和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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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7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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