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等13大类食品进行抽检,结果显示,609批次抽检样品中有6批次样品不合格。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管局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管局按规定公开。
另悉,上海市政府日前颁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明确本市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包含毛蚶、泥蚶、魁蚶等蚶类,炝虾和死的贝壳类水产品等,明确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禁止生产经营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通告》还规定,禁止在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制售一矾海蜇、二矾海蜇、经营自行添加亚硝酸盐的食品以及自行加工的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和醉泥螺;禁止食品摊贩经营生食水产品、生鱼片、凉拌菜、色拉等生食类食品和不经加热处理的改刀熟食,以及现榨饮料、现制乳制品和裱花蛋糕。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可以拨打“12331”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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